2009年1月17日,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规定:药品集中采购由批发企业投标改为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生产企业或委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原则上只允许委托一次等。
4月24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对外发布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该规划旨在促进物流业自身的较快发展和产业调整升级,服务和支撑其他产业的调整与发展。规划中强调“医药行业要实行医药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推动医药物流的发展”。可见,政府的宏观之手已经开始推动医药物流业的发展。
现代医药物流,正炙手可热。
您的企业是否有这样的困惑:
什么是现代医药物流?
医药物流未来前景如何?
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是医药商业企业的唯一选择么?
是否需要建设自己的物流中心?